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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发教务处关于对2015年​‍校级教学改革创新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7年10月30日 09:23    作者:    来源:     点击率:

关于对2015校级教学改革创新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的通知

 

各院(校区)、部、处及直属单位:

    中北大学2015年教学改革项目共获批67项,其中重点项目10项,一般项目20项,小额项目37项(见电子政务各类发文),现对这些项目进行结题验收,请各单位通知项目负责人并认真组织本单位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。为了做好立项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结题验收内容

    1、各项目负责人根据立项时的《任务书》填写《中北大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》(见教务处网站相关下载),结题验收时按照各个项目立项时制定的《任务书》中的结题要求对项目的完成情况严格验收审核、做出综合评价和说明,并在《结题报告书》中签署意见。

    2、成果需提交复件,如人才培养方案、教材、实验指导书、实践报告、教学软件、论文、电子课件等。

二、结题验收方式

    1、一般项目和小额项目由各单位组织专家组进行结题验收,重点项目由教务处组织专家组进行结题验收。结题验收时应对照各个项目立项时制定的《任务书》中的结题要求对项目的完成情况严格验收审核、做出综合评价和说明,并在《结题报告书》中签署意见。

2、各项目负责人根据立项时的任务书填写《中北大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》(见教务处网站相关下载)及相关成果复印件一式一份,于2017年10月30日前统一交所在学院(校区)教学科(或所在部、处及直属单位办公室),同时,重点项目的相关材料由各单位在时间节点内上报教务处教学研究科。

    3、各相关单位在进行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前请提前将时间、地点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,以便于委派相关人员参与验收工作,否则认为该单位的相关项目没有通过结题验收。

    各相关单位务必于11月8日前完成本单位的结题验收工作,同时将结题相关材料留存备案 。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结题的,允许延期一年,项目负责人须出具书面说明,经所在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盖章后送交教务处;如果无故不结题的,学校除对该课题予以终止外,在以后立项申请时将不予支持。

    4、请各相关单位务必于11月1日前将重点项目组所交的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,教务处将于11月8日前组织专家完成重点项目的中期检查工作,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。

    5、各单位制定详细的结题验收方案,验收结果分为“优”、“同意结题”和“不同意结题”三个等级,其中“优”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所在单位项目总数的25%,检查结果于2017年11月10日前交教务处教研科,同时提交对每个项目的具体结题意见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教务处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7年10月18日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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